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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发布《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球微资讯

2023-07-06 15:14:00 来源:零壹财经

据杭州市钱塘区官网消息,近日,杭州市钱塘区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让杭州市钱塘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市场信心,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实现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数量提升。《意见》部分内容如下:一、在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方面:

1、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以"创新金融贷"等创新积分科创金融产品,将企业创新积分转化为可贷款金额,助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

2、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使用创新券寻求技术创新服务。


(相关资料图)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投拨结合"的联动机制,采取创业投资与科技专项组合支持的方式。二、在打造钱塘元宇宙高地方面:1.建设标志性元宇宙产业载体:打造一批标志性元宇宙产业创新载体,加速优质元宇宙科研项目的落地。

2.构建元宇宙产业生态系统:引入高规格、实效强的元宇宙主题展会和具有行业重要影响力的元宇宙论坛,营造元宇宙产业氛围。对举办在区内的重大影响力的元宇宙活动,根据活动类型给予主办方一定的资助。3.支持人才培养和企业发展:支持企业与区内相关院校合作开展元宇宙核心人才的定向培养,构建元宇宙专业人才储备。支持元宇宙产业重点企业自主认定区软件信息类人才,并根据相关人才政策给予支持。三、在优化金融支持服务方面: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领域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的发展。

2.探索科创担保风险池机制:与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合作设立科创担保风险池,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提高融资担保的覆盖面,帮助企业进行信贷融资。

3.支持上市企业和重点拟上市企业:加大对上市企业及重点拟上市企业的政策支持,包括新增投资、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支持。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推动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资、可转债融资、定向增发等方式投资高端制造业项目。以下为《意见》原文: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扩大有效投资(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实施)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全力实施扩投资优结构“6166”行动。2023年,抓好省市重点项目合计92个左右,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力争实现10%增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

1.强化有效投资财政资金保障。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39亿元。其中,用于学校、公立医院、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资金7.35亿元,城市路网、河道、市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35亿元,水利、园林、五水共治、保障房等建设资金7.04亿元,以及江东大桥回购款、运河二通道建设资金、PPP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重大项目资金6.26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争专项债储备需求30亿元,争取一般债券额度3亿元以上,力争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合计发行10亿元。全力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储备和基金争取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2023年,全区力争保障项目用地2500亩,出让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1805亩。围绕全力保障产业项目落地的目标,继续全面落实“703020+X”机制,推行一般产业用地设计方案成熟再挂牌出让的模式,实现精准供地,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加快推进标准厂房供应节奏,为产业项目发展空间供给提供新途径,确保供应标准厂房用地475亩,全年力争新增标准厂房100万方以上。(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4.加强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10万吨标准煤以上。允许全区“十四五”时期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用足用好省市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政策;开展新区“十四五”区域能评,负面清单外项目依法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5.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也要管项目”的要求,细化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交通投资动能转换,重点配合推动机场高铁连接线工程,加快S211头蓬快速路、104国道钱塘段、杭绍甬匝道等项目建设。狠抓制造业投资,确保全年制造业投资完成183.6亿元以上,增长15%。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大盘,优化经营性用地结构和出让时序,加快已出让用地项目开工,力争2023年全区出让经营性用地800亩。(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6.支持区属国企做大做强。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支持区属国企提升投资主力军地位,依托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2023年,力争完成市场化项目投资70亿元。鼓励区属国资通过企业债、专项债、金融工具、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建投集团、区产业集团、区城发集团)

7.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建立完善钱塘区项目协调调度机制,成立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和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的分领域推进专班,加快筹建区重点办,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建立问题收集机制、例会协调机制、领导联系机制、预警督办机制、赛马通报机制五大保障机制,凝心聚力推动项目建设。建立产业项目推进快速响应激活机制,不断完善产业项目推进机制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科技创新(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实施)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杭州市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钱塘科学城,构筑杭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先行区,加快促进临江国家高新区发展,形成支撑钱塘高质量发展新动能。2023年,力争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55%,技术交易额达到45亿元,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0家、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

8.强化科技创新财政资金保障。“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区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科学技术支出5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创平台、支持科技企业培育、重点研发计划资助等资金4.8亿元,人才引育培养资金0.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人才办、区经信科技局)

9.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创新金融贷”等创新积分科创金融产品,将企业创新积分转化为可贷款金额,助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支持企业使用创新券寻求技术创新服务。鼓励产业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投拨结合”的联动机制,采取创业投资与科技专项组合支持的方式,加大金融支持重大创新项目的力度,提升创新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产业集团)

10.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大力推进海外引才工作,大力支持企业培养和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海外智力等。配合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扩大引进国外高端专业人才范围。对入选浙江省、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青年创新创业团队的企业,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的各级财政资助;对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的企业,最高可享受各级财政资助20万元,对入选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的企业实行1:1配套资助,最高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院士工作站,经考核合格后,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专家工作站(A、B类),经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科技局、区人社局)

11.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钱塘新区打造“杭州市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先行区”,根据全区“515”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支持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优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500万、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市级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12.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以市场需求为牵引、转化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立项组织机制。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研发任务,按省、市要求给予配套支持。支持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其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区联动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经费。(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13.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各项科技创新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4.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对已在税务部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同比增加部分给予补助,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且营收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增量部分最高30%给予补助,其他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增量部分20%给予补助,规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增量部分最高15%给予补助,普通企业按增量部分最高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15.支持建设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建设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符合要求的,按省、市要求给予配套支持。支持企业在钱塘设立全球或区域性外资研发中心,按省、市要求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16.打造创新创业梦想实践地。探索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集群”全链条孵化体系,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园区管理公司最高200万元奖励。区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对区内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企业引育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给予孵化器改建费用10%的补助;给予众创空间装修(含设备购置)费用20%的补助。实施新“雏鹰计划”,重点围绕未来产业培育扶持一批高科技企业,对新认定为市“雏鹰计划”企业和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17.实施科技惠农富民工作。加强农业关键技术创新,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围绕省、市农业发展重点,实施一批农村与社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对申报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按省、市相关管理办法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18.打造钱塘元宇宙高地。建设一批标志性元宇宙产业创新载体,加快集聚优质元宇宙科研项目落地。积极引入一批高规格、实效强的元宇宙主题展会、具有行业重要影响力的元宇宙论坛,营造元宇宙产业氛围。对在区内举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元宇宙活动,根据活动类型,给予主办方一定的活动费用资助。支持企业与区内相关院校开展元宇宙核心人才定向培养,构建元宇宙专业人才蓄水池,支持元宇宙产业重点企业自主认定区软件信息类人才,并根据相关人才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大创小镇管理办公室、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19.加快合成生物产业发展。锚定建设全省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目标,坚持“链式+集群”理念,瞄准合成生物学行业前沿赛道,充分发挥要素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合成生物学产业集聚效应,全力打造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钱塘样板。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争创合成生物技术制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鼓励承接国家、省级、市级重点科技专项和攻关任务。对获得“合成生物学、绿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及微生物组、生物安全技术、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的承担单位予以支持。其中,对获得国家级项目的按所获资金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省级、市级项目的按省、市相关管理办法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医药港管理办公室)

20.加快智能网联道路建设。依托钱塘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及整车制造产业,同时搭建新能源汽车生产技术创新平台、检测平台和创新人才支持环境。强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理念,以行业内基础平台为支撑,开展“车路云网图”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多场景全车型应用,以钱塘新区全域为范围,以前进智造园为首期启动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自动驾驶车辆上路通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和规范研究,积极尝试启动无人驾驶公交接驳、低速物流配送、城市垃圾转运等场景的使用。制定出台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围绕企业研发、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场景建设给予支持和补助;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仿真测试服务平台和示范线路设施的改造建设,力争2年内形成测试和应用场景,3年内成为全国智能网联研发和产业集聚高地。(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前进智造园管理办公室)

21.加快打造集成电路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发挥“平台+链主”全区产业链辐射带动效应,加速“芯智造”产业链补链、强链。依托产业创新平台与高校的重大科研设施和技术研发优势,为区内集成电路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研发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技术咨询等支持。推动成立集成电路工程师学院,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加快引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多层次的科研与产业人才,力争打造成为浙江省集成电路先进制造高地。(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杭州钱塘芯谷管理办公室)

三、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的目标,聚焦“五大产业生态圈”,发挥经开区、高新区基础优势,推动产业链、创新链高水平融合发展,形成“医药港、智能车、芯智造”三大产业集群地标,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主平台。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192万元/亩、亩均税收达40万元/亩。

22.强化制造业发展财政资金保障。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聚焦支持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8.1亿元;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计入市级“腾笼换鸟”专项资金,根据市级资金分配原则,积极调动区内三大国资公司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标准厂房建设等,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年度“腾笼换鸟”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科技局、相关平台)

23.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加强与省市基金联动,积极参与浙江省“4+1”专项基金、在符合组建政策前提下争取现代消费与健康产业基金落地钱塘,强化与杭州“3+N”产业基金集群的合作投资联动;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领放大作用,与金融资本、风投资本、产业资本等社会资本加强合作,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完善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机制,投用“基金大脑”实现数字强基,提升钱塘区产业基金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产业集团)

24.优化金融支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着力支持“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探索与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合作设立科创担保风险池,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融资担保覆盖面,助力企业信贷融资;加大对上市企业及重点拟上市企业新增投资、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政策支持;发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作用,推动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利用首发募资、可转债融资、定向增发等方式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5.强化工业用地保障。2023年,全区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35%,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积极支持五大产业生态圈产业链重点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26.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符合“标准地”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项目”“带方案”出让。探索混合产业供地,在园区范围内支持以工业为主(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的“工业+科研”“工业+公用设施”“工业+商服”等混合产业用地出让,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未用土地流转盘活,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以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27.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加快低效工业用地盘活,2023年全区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000亩,其中工业低效用地1380亩以上,鼓励国有企业拿地进行标准厂房、工业综合体建设,推动“工业上楼”,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工业用地容积率宜高则高。积极引导区级国有企业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力度,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为五大产业生态圈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后,经区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应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幢、层作为最小分割单元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办理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结算土地出让价款,实现产业项目向“供地”与“供楼”双轨并行。(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28.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紧紧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积极引育“高精尖缺”人才和产业急需人才,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支持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提升审核效率,推进人才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科技局、区人社局)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引领杭州湾、辐射长三角的现代服务业强区,聚焦钱塘“一地三区”定位,全力打响“钱塘服务”品牌。2023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以上。

29.强化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服务业主导产业、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旅融合等方面,区级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30.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加快建设钱塘科学城核心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积极推动金沙湖高端商务区创建省第三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支持大创小镇、东部湾新城、江海之城、临空经济示范区义蓬片区等重点平台建设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培育认定一批星级楼宇,每年给予一定额度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31.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认定一批“星级”总部企业,评选一批服务业贡献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落实首台(套)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对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不动产登记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32.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持。加大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授权服务业头部企业、总部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并按规定享受人才政策。对全球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议”。(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人社局)

33.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支持企业开展资质认定,对当年首次取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信息安全服务、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资质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对企业年度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时发生的网络通信费用(专线)、服务器托管费用、云计算服务费给予补助。鼓励软件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等积极参与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培育发展数字工程服务产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34.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和首台(套)提升工程等项目。大力推动企业申报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政策,简化办税流程。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协同创新,组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鼓励集成电路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技术攻关任务,对获批国家、省重大项目的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35.推进文旅融合发展。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鼓励文旅企业争先评优,经评定的各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访问点)、旅游景区、景区(镇、村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鼓励街道举办各类文化、旅游等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级夜间文旅集聚区、“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美食特色小镇(体验店)、美食园(美食商业街)的街道或企业、市级特色美食旗舰店、示范店和体验店,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局)

36.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区内文化企业申请省市资金,指导文化企业相关文化项目参与评选省市文艺精品,优化产业营商环境,搭建企业展示平台,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参与文博会、动漫会等重大节展,展现钱塘文化企业风采,结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三十周年,高质量举办钱塘文化节,全面展示钱塘文化产业发展品牌。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街区或同等荣誉)的,最高给予100万的奖励。支持文艺作品创造,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上映的,给予一定金额奖励;鼓励数字游戏电竞产业发展。对入驻我区电竞俱乐部,给予一定金额奖励。(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37.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鼓励商贸企业提质增效,对商户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商场(市场)提升改造的,给予商业综合体、市场管理主体一定额度奖励,对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增长较快的,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对举办促消费活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对评为区级以上特色商业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推动直播经济集聚发展,鼓励创建直播电商园区(基地),鼓励直播电商企业引育,推动MCN机构集聚,直播电商人才集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8.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人才贷”、“浙科贷”、“成果贷”等契合科创企业的金融产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化同各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整合银行、私募、担保等金融资源,加强投贷担联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高质量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深化拟上市企业估值发现机制,挖掘企业上市潜力,联动交易所、金融机构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各类难题,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区(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紧扣“十四五”全面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实现“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区、争创交通运输现代化先行示范”总目标,全面启动“22567”综合交通大会战,计划总投资超500亿元,新增100公里综合交通线网,统筹推进公铁水“立体共建”,着力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交通建设标志性成果。

39.强化交通建设财政资金保障。聚焦交通高质量发展,围绕轨道交通、现代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杭绍甬高速公路、S211钱塘段、红十五线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资金补助,加快推进钱塘高铁站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高铁办、区重大项目办)

40.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深化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以及省属和市、区县(市)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通行费实行八五折优惠政策。省属及市、区县(市)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九五折优惠),实施期限6个月,具体时间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时间为准。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等“两企两个”群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1.便利货运车船通行。通过货运导航系统实现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取消对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在城区范围内晚19时至次日7时的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42.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落实取消两年一次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做好“司机之家”运营管理和星级创建,按上级专项运营补贴政策要求,做好配套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稳住外贸基本盘。2023年,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稳中有进,力争服务贸易出口额14.3亿元,实际使用外资10.8亿美元,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43.强化内外贸发展财政资金保障。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0.9亿元。其中,支持外贸发展和服务贸易资金0.6亿元,支持跨境电商、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等资金0.1亿元,支持汽车消费资金0.2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综保办)

44.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等政策,配合开展推进杭州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加快推进杭帮菜研发和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建立社零提升工作专班,通过“社零考核+商贸政策”,统筹街道平台,加大市场挖掘力度,走访重点社零企业,宣讲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5.提升消费新能级。鼓励新电商企业开展公益助农活动,支持田城汇申报省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示范项目,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提升城市消费能级,推进金沙湖商业街改造提升工作。持续推进金沙吾角商圈夜间经济集聚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6.多措并举稳外贸。积极参与市级“双百双千”拓市场攻坚行动,2023年组织外贸团组18个,参加境外展会企业360家次以上,年新增外贸订单20亿元。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区内企业参加境外出口展会,给予展位费最高70%的补助。对参加的外贸企业人员往返经济舱机票给予70%的支持。对参加小微联保模式的企业(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及以下)通过向信保公司预付保费形式全额补助,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至80%,单家企业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提高企业接单意愿。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多式联运、国际铁路等方式出口。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贴息补助。积极创建重点进口平台,争取省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7.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通过“区域+项目清单”的竞争性遴选方式,培育和遴选一批本地区优质项目参选省级重点培育数字贸易项目。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独立站、专业服务商、集货仓、海外网络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全球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新增与复评省级公共海外仓,培育一批市级公共海外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综保办)

48.加大招大引强和全球招商力度。加快境外招商团组审批手续,保障海外招商经费预算,2023年第一季度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3个,全年按计划推进。聚焦五大产业生态圈,重点围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领域,谋划重大产业项目,力争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杭州获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机遇,积极招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积极探索REITS、QFLP等外资招引新方式,鼓励外资企业在区内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争取省、市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不少于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实施)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区,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9.强化城乡统筹财政资金保障。聚焦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4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强村富民双十条”行动,支持农业产业、粮食种植、粮食收储及畜牧发展,推进农文旅小镇建设与农业数字化发展,全面支持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丽人文的“三美”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5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持续推进市域担保一体化建设,与市级担保公司合作,政银担共建担保风险池,通过批量化、数字化担保,加大对三农、小微等领域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担保余额突破10亿元,为区内企业提供不高于0.8%的担保费率,切实为三农、小微企业融资纾困提供更大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51.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按照审计投入额的8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亩),新建高标准农田(按照审计投入额的8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亩),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市财政补助1000万元,区财政配套1000万元)。加快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同步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52.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全产业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3.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抓好粮食稳产保供,进一步优化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提升产能增强保障,按照标准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粮食收储补贴、水稻生态连片补贴、稻麦主导品种种子补贴、订单良种奖励等工作。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稳定农户种粮收益。推进现代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对提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粮食烘干服务,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服务的主体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4.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实施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丽人文项目。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按90%予以补助,每村最高补助不超过1100万元,50%以上的补助资金用于美丽经济建设。持续开展美丽村社大比武活动,对优胜村给予资金奖励,推动人居环境持续优化、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打造特色农业小镇,培育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农事体验等产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5.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生物育种、高效生态种养殖、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现代农机装备等领域技术攻关项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6.支持大学生、“农创客”创新创业。推动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双创”金融等扶持政策在“三农”领域落实。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招引、培育一批“农创客”,推进“农创客”组织体系建设,成立“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开展“农创客”专题培训,遴选政策、技术、财务、法务和党务等方面专家,为“农创客”创新创业开展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7.促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特色小镇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特色小镇创建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实现2个特色小镇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打造“技术创新+人才创业+创投孵化”的“三创融合”模式。推动医药港小镇扩容,以辐射周边区域发展。围绕“三生融合”的发展目标,致力于打造15分钟生活圈,补齐“八个一”基本配置,建设新型产业社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特色小镇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特色小镇项目的中长期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58.推动产业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深化“一园一主业”发展模式,开展“一园一主业”特色产业平台创建工作,力争申报2个特色产业平台。引导六大产业平台根据各自产业定位,聚力发展2—3个主导产业,通过“做强链主企业、拓展产业空间、推进精准招商、建设创新载体、完善公共服务、用好产业基金”等措施,形成“谋划一批、推进一批、示范一批”的发展格局,构建全市特色产业园区梯度培育体系,加快提升产业平台发展能级,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59.推进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力推进千年古城试点建设,加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试点工作推进力度,谋划实施一批历史遗存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全面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推动推动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落地建设,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6个,推动建设区检验检测中心,启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一体化运行14个名校教育集团,新增省名优学校10所,实现优质医疗、教育资源扩容和均衡化布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60.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居住证跨区互认转换改革,用足用好全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探索建立“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完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符合财政承受能力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按照省级部门部署,着力推动“人钱地”挂钩政策落地。(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61.强化民生政策财政资金保障。兜牢民生底线,强化为民办实事资金保障机制,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居住、养老等关键领域,坚持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62.支持推进“劳有所得”。结合我区实际,执行市人力社保局调整的全市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积极贯彻落实高质量就业创业政策,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就业精准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充分利用“数字就业”平台和“重点群体帮扶在线”数字化应用模块,加强街道、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全力保持就业大局稳定。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继续保持2017以来的0.5%;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3.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围绕“教育业绩与群众满意”双提升,抓实抓好“钱塘优学”全方位综合提质三年行动计划,系统实施“校舍建设提标”“教育管理提效”“名校打造提速”“师资队伍提能”“教育质量提优”“服务能力提级”等六大改革行动、20项重点工程,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新建成中小学、幼儿园6所以上。推进托幼一体化优学,提供公办托位不少于300个。开展“组团式”教育对口服务山区4区县(市)行动,新增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7个。全域推进老年教育普惠共享行动,推进“银耀钱塘+智能教育”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4.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义蓬社卫中心迁建工程建设,推动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开工建设,建成投用具备洗消功能的城东综合性急救站。加快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2023年新增100台。按要求完成15000名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疾病筛查、1000名重点人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筛查和10000名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等年度工作任务。完成5.5万人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加快基层医疗机构硬件提档升级,推进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站)2家,实现规范化村卫生室(站)建设全覆盖。围绕亚运保障,精心做好赛事运行准备,全域推进“三圈三级”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开展大型赛事活动病媒生物防制策略研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65.支持推进“住有宜居”。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8300套。在通过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存量闲置房屋建设、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形成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应的格局。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6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6.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围绕省市民政及残联要求和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康复服务,推动“弱有众扶”。持续落实低收入群体动态场景监测。按照“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分类处置、精准帮扶”的原则,依托省大救助平台,开展潜在对象预警处置,实施低收入群体综合救助,数字赋能实现低收入群体潜在风险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确保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开展区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项目,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救助,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创建儿童友好社区4家,申报省级示范型未保站1家,街道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持续开展慈善信托改革试点,完成150万元慈善信托,持续培育发展慈善组织1家以上。完成5家康复站及1家康复之家打造,实现街道康复站全覆盖,满足残疾人就近康复需求。(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局、区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76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各街道、平台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加强系统性谋划,制定细化工作举措,助力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月度工作进度报送考核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各自领域工作进展,加强协作配合,实行细化量化闭环管理,形成强大合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推动政策精准滴灌,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四是加强整体推进。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应付尽付、直达快享,向市场传递“打好经济翻身仗”的积极信号,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与动能,以点带面,推动经济整体高质量发展。

本意见自2023年7月28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事项适用本政策。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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