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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
教育部:义务教育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义务教育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高中到2024年要确保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义务教育阶段,《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高中阶段,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高中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确需保留的,要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并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市(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此外,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记者 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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