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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6日,9岁的小男孩赵某骑自行车在桐柏县文化路中医院门前自北向南进入文化路时,与行人黄某推行的婴儿车发生碰撞,造成婴儿车内一岁多幼儿张某脸部着地,嘴部血流不止。事后幼儿张某被紧急送医,经医生诊治为嘴部裂伤,缝合数针,经治疗后共花费医疗费用一千余元。在后续沟通过程中,双方父母就赔偿事宜各执己见,无奈之下,幼儿父母将赵某及其父母诉至桐柏县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为快速化解纠纷,安排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父母进行沟通。首先向赵某父母解释了相关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和依据,并告知赵某父母应该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义务,严禁以后再让孩子骑车上路。同时也对幼儿父母进行劝解,希望其能体谅赵某是未成年人,适当作出让步。经过调解员的一番释法说理后,赵某父母也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监护不周,并诚恳向受伤幼儿父母道歉,见赵某父母态度诚恳,受伤幼儿父母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7月31日,赵某父母向受伤幼儿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共计4000元。
近年来,未成年人骑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时常发生,尤其对于年龄幼小的孩子,因应急能力较差,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应对。因此对于未成年人,家长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告诫孩子遵守交规,保护他人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供稿:桐柏县法院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