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包括水产养殖业(含渔船)、畜禽养殖业(含屠宰)、农村能源、农机安全、基本农田建设及设施农业、农村宅基地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和农药经营使用等七个方面,并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检查、整改督办阶段,督查督导、问责问效阶段。该局按照“分线负责、分片包保”责任制分工,成立安全督查指导组,由责任领导带队对包保县市区、分管行业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办整改。安全生产督导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检查记录台账、整改措施和察看现场,评估安全隐患整改成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为了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该局制定了《咸宁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农业农村系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精心谋划、督促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落地。紧盯重点领域,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问题隐患要到位、整改措施落实要到位、消除安全隐患要到位、群众受教育要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走形式、走过场、开展不力、重大事故整改不认真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查严处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