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日,在咸安区法院双溪法庭遇上了这样一件棘手的小案子:同住一个村湾的舅妈和外甥媳因追讨债务发生纠纷转变为治安案件,镇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可后来双方又为医疗费争执不休,镇司法所、村委会轮番劝和,但问题仍没法解决。忿忿不平的舅妈将外甥媳妇诉至法庭,法官如何来断这个“家务事”?
案情还得从今年初说起。朱大姐(化名)是杨大婶(化名)的外甥媳妇,两人在双溪桥镇同住一个村湾。2022年初,为了催讨一笔陈年旧账,朱大姐与舅妈杨大婶言语不合动起手来,两人都受了轻微伤。派出所出警到了现场后,经过调查,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从拘留所出来后,两人为了治伤费用又扯起皮来,互不相让。村委会介入协调没有效果,镇司法所调解也没有解决问题。3月底,杨大婶来到双溪法庭递了状子,要求外甥媳妇朱大姐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用。
受理此案的王晶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也犯难了:舅妈状告外甥媳妇,自己还是第一次碰到,怎么断案?王晶仔细询问情况后,认为这是一个法庭发挥调解平台指导作用的好机会。
原来,今年3月23日,双溪桥镇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作召开会议,将全镇19个村(社区)注册登记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治理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治保主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对适宜在村处理的纠纷,通过平台分流至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化解、调解,并提供法律指导、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服务,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促进矛盾化解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在调解平台,法庭的作用就是提供政策指引、法律指导、资源经验支持、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相当于“秤砣”,秤砣虽小,但可以通过调解平台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实现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王晶立即就案件情况联系了镇司法所和村委会,通过分析案情,认为最主要的是要从法理情三个维度来考虑该案下一步的解决方案。经过商议,大家一致决定在当事人所在的村里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这样一来,村委会可以组织父老乡亲参与进来评评理,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司法所也借机对周围群众普普法,提升村民法律意识,达到一举数得的效果。
4月20日上午,庭审如期在村里的小广场上举行,主审法官王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并耐心细致地明法析理,积极做双方调解工作。庭后,王晶变“一家事”为“大家事”,邀请在场旁听的镇司法所干警、村干部和村民共同参与调解,近距离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互让互谅。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这对舅妈和外甥媳妇终于冰释前嫌:朱大姐当场支付赔偿款800元,并承诺于下月支付剩余赔偿款1000元。
“面对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我们千万不要意气用事,为小事大打出手,要冷静应对,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王晶结合本案案情,深入浅出地向在场村民讲解侵权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大家学用正确、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依法化解身边矛盾。
“法院的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庭开到村民家门口的方式十分接地气,既化解了纠纷,也缓和了家庭矛盾,还给村民普了法,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双溪桥镇司法所调解员袁天继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该案提升了自己依法调解的工作能力,对今后处理类似纠纷增强了信心。
(记者原子 通讯员陈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