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银行机构在开展金融工作过程中,有意或无意造成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是否侵害了客户个人信息安全权益?日前,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这种行为说不。
2022年12月,崇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时发现,辖区内某银行通过本地一主流微信公众号发布过一则信用卡催收公告的相关微文,文中对该银行数百名信用卡逾期客户进行了个人信息公示曝光。
发现线索后,经检察长同意,该院立即展开立案调查。经查明,微文中曝光的客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逾期天数、逾期本息、联系地址等,上述曝光的信息中除了身份证号码进行了部分隐匿处理外,其他隐私信息未做任何处理措施,且当事人在办理信用卡时也未授权银行在催收过程中可以公示其个人信息。
检察机关认为,该银行在催收过程中将客户个人信息在自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明显违反了权益影响最小的原则,对敏感的个人信息也未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崇阳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督促纠正涉案银行的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落实整改工作,于1月5日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
当日,崇阳县检察院在对该案开展“回头看”时,发现涉案微文已删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借助该案为契机向全县所有金融机构发布了风险提示,要求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还制定了常态化开展违规金融广告信息排查监测行动的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融机构违规发布金融广告、客户个人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线上线下金融广告、信息进行监测、甄别及处置,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