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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崇阳县肖岭乡,男子宋某某因为燃放鞭炮引发火灾,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1月30日16时22分,崇阳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崇阳县防火办指令:肖岭乡大堰村九组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接警后,森警大队迅速会同肖岭派出所民辅警赶赴现场处置,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锁定嫌疑对象宋某某,并将其传唤审查。经查,2023年1月30日13时许,肖岭乡台山村村民宋某某前往大堰村九组某山林上祭拜其岳父,宋某某将购买的鞭炮铺在地面点燃,未确认火烬熄灭就离开了现场,余火至周边杂草燃烧,从而引发火灾,并造成较大的过火面积。
看着被大火烧毁的现场,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并自觉表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目前,宋某某已被依法予以拘留十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