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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费志清)2月22日,从武汉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获悉,武汉2023年将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据介绍,今年,武汉市将制定和修订《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武汉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等5件法规,继续审议《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武汉市献血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指导下,适时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据了解,2023年,武汉市将改进立法调研工作,就制定和修订《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武汉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武汉市数据条例》《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6件法规开展调研,条件成熟的,转为立法项目。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完善公众意见征集、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人大代表、立法顾问、专家学者和公众有序参与途径,使立法工作广集民智、体现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