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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黄柱报道:3月31日,记者从《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政策宣讲会上获悉,我市正式印发关于支持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我市加快建设中国桂花城。
《促进措施》提出,将设立促进“中国桂花城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桂花资源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创建、文化传承利用、人才引育、产业配套服务和“中国桂花城”城市品牌形象建设等方面的奖补。
在支持标准化桂花基地建设方面,《促进措施》明确,对建设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桂花采花高效示范林、苗木高效示范林,经验收合格后,每个一次性奖补20万元(含林业项目补助),奖补对象每年不超过5个,择优选定。
《促进措施》强化突出对桂花产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和激励导向,鼓励建设涉桂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措施》明确,对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在产业科研平台建设及创新成果等方面获得省级、市级认定的,也将给予50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会上,市政协秘书长、市桂花办主任陈建华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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