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们看啊,这里是红绿灯路口,你们的车就停在这卖水果,是不是影响交通安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晚我们开展教育劝导,不扣物品、不开罚单,但是你们要把车开走,到我们设置的疏导点去卖。”
4月13日晚,市区书台街与书旗路交叉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城管执法队员与流动摊贩磨起嘴皮子。
流动摊贩驾驶小型货车侵占道路售卖水果,起初有些不情愿离开,而后有些不好意思,最后关上货车后备箱门驶离。
循着书台街,书苑小区出入口旁,一位婆婆拎着几袋自采的水竹笋占道售卖。城管执法队员耐心沟通劝导,帮助收拾整理占道物品。
在书台街松苑小区旁,临街餐饮店将桌椅摆出店外经营,地上满是卫生纸、烟头。城管执法队员帮助店主将物品搬回店内,并清扫垃圾。
正在就餐的市民议论道:“咸宁的城管跟网上看到的不一样。”
……
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破坏城市市容和经营秩序,阻塞交通影响市民出行,是城市管理顽疾。
治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有法可依。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支队长张建平说:“执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美好环境,共同缔造。”
当晚,该支队在辖区书台街、十六潭路、书香路、永安大道等重点路段以及校园周边,对占道经营商户、流动摊贩进行教育劝导。
不扣物品、不开罚单、不“一刀切”,城管执法队员化身“婆婆嘴”,向商户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14户出店经营商户归店规范经营,分流10户流动摊贩至临时疏导点。
治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该支队实行教育劝导、人性化执法与主动服务并重。
该支队教导员易勇军表示,执法要有力度,但也要有温度。
在日常执法中,该支队推行“首违不罚”。4月12日晚夜间整治行动中,该支队对占道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后,将卤菜、水果等易腐烂货品返还给经营者,并安排人员和车辆将暂扣车辆而回家不便的违规经营户安全送回家。
为给流动摊贩“安家”,该支队已在辖区书台街学院东门、银泉大道学院西门、贺胜路居然之家附近设置3处临时疏导点。
张建平表示,该支队将秉承“为民管城”理念,践行“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在执法中“以人为本”,引导商户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缔造城市美好环境。
(记者 周阳 通讯员 陈佚丽 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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