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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做好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奠定坚实基础,5月9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暨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1-4月份全市环境质量及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截至4月,全市27个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个数26个,水质优良率96.3%,较去年同期相比提升11.1%;全市PM2.5浓度均值为44.2μg/立方米,全省排名第4,较2022年同期上升13.3%;优良天数比率为85.8%,全省排名第3位。目前,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69个、省级生态村545个,咸安区、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省级生态乡镇已实现全覆盖。
会议指出,去年受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影响,虽然我市环境质量在全省考核位于前列,但总体质量有所下降,尤其是今年我市环境质量仍面临严峻考验。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涉及农业、水利、交通、经信、发改、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方方面面,不仅生态环境部门责无旁贷,也需要相关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
会议要求,生态环境执法要杜绝“宽、松、软”,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形成半个月一调度的机制。要以更加积极的行动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过去多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即使已销号的也要回头看,争取将生态环境治理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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