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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盛勇报道:日前,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村湾“幸福合作社”试点工作方案》,这标志着我市村湾“幸福合作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村湾幸福合作社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湾理事会主导,村湾党员、村民、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等组成,为村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的公益互助型社区社会组织。其目的是坚持党建引领村湾治理,以“五社联动”为手段,推动基层组织、资源力量、为民服务向村湾延伸,提升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以点带面逐步提升我市村湾治理水平。
村湾“幸福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链接、整合各类资源,募集筹措公益资金,组织开展系列公益、志愿、互助服务活动,通过兜底服务、基本服务和社会服务,为村湾特困低保、“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体及村民提供关爱服务。
此次试点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每个县市先期建设1-2个村湾示范点,将围绕确定试点名单、成立工作专班、合作社筹备、成立合作社、成立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合作社开展服务活动等内容分步组织实施。
据了解,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将统筹基层治理和养老服务建设相关经费对每个试点村湾予以奖补。同时,在对前期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后,今年10月份前再拓展至每个县共建设5个试点村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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