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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张阳春)6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近日出台的《进一步改善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发布会上,湖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昌华介绍,2020年以来,我省新增境内民营上市公司35家,是新增上市公司的主力军。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141家,其中民营企业91家,占比达到六成以上(64.54%),民营企业在全省上市公司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湖北证监局将大力推动提高民营上市公司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鼓励民营上市公司发挥产业龙头作用,积极投身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认真抓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推动民营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营造上市公司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条措施》提出,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发掘更多上市后备储备资源,推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投向成长型民营企业,2023年新增上市民营企业10家以上。刘昌华表示,将大力服务企业上市,优化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培训培育,挖掘更多优秀民营企业,充实到上市后备队伍,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成长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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