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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吴青朋、通讯员刘洋报道:近日,我市印发《咸宁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加强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机制》明确了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市大力推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县镇(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为重点,建设和改造一批县域商业、物流配送、农产品流通设施和网点,培育壮大一批农村市场主体。
《机制》提出了约束指标,县城商业网点,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一个以上,推动消费业态集聚。乡镇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在具备条件的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村级商业网点,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县域物流枢纽,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一个以上,使物流配送覆盖县城和主要乡镇村。乡村末端物流,乡村快递通达率基本实现乡乡(镇)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机制》还提出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管理机制,分年度、分批次建立储备项目库,聚焦弥补农村流通设施短板等重点任务,加强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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