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咸宁网讯 通讯员黄黎、吴雨报道:一人分饰多个角色,请客吃饭、缴纳税款、发放工资,营造出工程建设一片热火朝天的假象,骗取朋友73万余元。近日,咸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2020年8月,张勇(化名)接到“好友”孙某某的电话,询问他是否有兴趣投资入股修路工程。“大哥,我现在还差点钱,你投10万,工程完毕之后一起给你20万。”张勇觉得投资回报率非常高,当即答应孙某某马上转钱。
随后,孙某某以虚构的承包合伙人“余明辉”“章行长”的身份添加张勇,定期通报“工程进度”,张勇对此深信不疑。
“我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工地,投80万能赚50万,你出钱,我出力。”2021年3月,孙某某又联系张勇,称公司资金周转吃力,拿下新项目需要找投资人入股,并将其带到一处施工现场,证明确有其事让他放心。
同时孙某某如法炮制,以虚构的人物通过微信与张勇交流,以送礼、请客吃饭、缴纳税款、购买材料、工人工资、工人打架需要赔偿等理由要求张勇转款,并假借其亲人生病、孩子学费、岳父缺钱等各种事由向张勇及其朋友金某某借款。
2021年12月,为继续取得张勇信任,孙某某伪造一张609万元工程款的银行转款到账业务凭证图片,并发送给张勇,引得张勇兴奋不已,认为投资终于有回报了。
“其实没有什么工程项目,钱都被我拿去赌博了……”2022年4月,在张勇多次催促下,孙某某自觉无力继续拖延,只得将真相如实相告,并向被害人写下欠条。同年6月,张勇找孙某某还款并报警,孙某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间,孙某某虚构工程建设事实,通过多种身份向被害人总共骗取7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2年10月,咸安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孙某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高回报投资理财切勿轻信!广大市民在进行投资、签约过程中,若涉及项目工程等事宜,可向相关部门对工程立项情况进行详细查询,防止被不法分子的谎言迷惑,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