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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周阳、通讯员胡楚春、陈佚丽报道:2月15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依法对市区十六潭路某餐馆违章搭建棚亭予以拆除,拆违面积约130平方米。
近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十六潭路书台社区辖区内某餐馆擅自占用天洁书雅城小区公共空间,私自搭建棚亭。接到反映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看,经调查确认,业主谢某擅自在天洁书雅城小区公共空间搭建棚亭,用于厨房等用途,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执法人员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从居住安全、遵纪守法、和谐睦邻等多角度与业主耐心沟通。最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会同浮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书台社区,依法对违建棚亭予以拆除,恢复小区公共空间。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向辖区违法建设“亮剑”,全力推进咸宁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控违查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