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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通讯员 熊聪)2月15日,通城县检察院就一起失火案到五里镇某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侦查人员、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加。
今年1月31日,小刚(化名,系大三学生)受邀同表兄弟一行4人到通城县五里镇某山上为其父亲上坟,期间小刚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燃放礼炮引发山火。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800余亩,均为有林地。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小刚的行为涉嫌失火罪,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小刚为在读大学生,父亲去世早,家庭条件困难,且属过失犯罪。捕与不捕?该院决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
“小刚的主观恶性小,属过失犯罪,今后可以通过参加植树、恢复植被等公益活动对其行为进行补救,个人的建议是不捕。”听证员提出建议。
“小刚被亲戚邀去祭祖,引发火灾,造成损失较大,但小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悔恨,村民们还自发地写了一份谅解书,希望司法机关能对小刚从轻处理,让他能顺利完成学业,回报社会。”村干部说。
考虑到小刚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当地村民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结合听证意见,检察机关遂对小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要求同行其他人通过恢复植被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