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做好大文(化名)的跟踪帮扶工作,让他早日适应新的生活……”6月13日,咸宁、嘉鱼两级检察干警再次来到大文所在的村委会和住处,详细了解他的生活和思想状况。
35岁的大文系智力残疾人,此前,一直由母亲照顾他的生活。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大文的母亲和弟弟不幸身亡,父亲处于在押状态,家中仅剩其一人。失去了母亲的庇护,大文的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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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咸宁市、嘉鱼县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将司法救助线索第一时间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受理该司法救助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了大文的亲友、乡邻和所在村委会。核实到大文无独立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日常生活十分困难、只能靠亲属接济的事实,且该案件属于近亲犯罪,大文无法获得赔偿。
如何保障大文的基本生活成为检察官关心的问题。经过综合审查,检察官认为大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大文申请司法救助。经报上级院批准,决定予以救助4万余元,并加快救助金审批速度,争取尽快完成相关手续。
5月29日,承办检察官收到了好消息——大文的司法救助金审批通过了。
高兴之余,检察官又有了新的担忧:这么多钱,大文能独立妥善保管吗?
“这笔救助金如果一次性发放,一方面不能实现长期有效的救助,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引起失窃对大文造成二次伤害。”检察官综合分析后给出了结论,鉴于大文的特殊情况,显然他没有保管并合理使用救助金的能力。
救助金如何发放才稳妥?经过多次走访,并与村委会共同商讨后,检察官决定启动救助金灵活托管机制,与大文所在的村委会签定托管协议书,明确司法救助金由村委会托管,村委会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直至救助金发放完毕为止;同时,村委会定期向嘉鱼县检察院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嘉鱼县检察院的监督。
5年后司法救助金发放完了,大文该怎么办?检察官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将大文纳入该县低保户范围,每月有320元的低保金。如此一来,确保了司法救助完成后,大文的基本生活依然能够得到保障,实现了对大文的长效救助。
“大文的第一笔救助金近日就能到账,你作为堂哥兼法定监护人,要多照顾他的生活,给予亲人关怀,有困难就及时跟我们反映。”临走前,检察干警向大文的堂哥再三叮嘱。
记者了解到, 为了实现从“一次救助”到“跟踪帮扶”,检察机关还准备邀请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大文开展心理疏导治疗,并与村委会沟通,等大文状态好转,为其安排相关公益性岗位,助他彻底走出困境,保障他的生活长期无忧。
(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李蔓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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