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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姜明助、通讯员敖琼报道:7月2日上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于7月2日10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当前梅雨期第三轮降雨已结束,河湖水位开始消退,且预计近期无强降雨。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办决定于7月2日10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强调,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局地强降雨时有发生,各地要杜绝麻痹懈怠思想,继续抓好各项防汛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加强会商研判,重点强化坨子雨防范应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雨洪资源,抓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后期抗旱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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