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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郭蓉、通讯员刘治国报道:4月18日,我市召开2023年度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了我市一季度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安排部署。
一季度,受北方沙尘和传输污染天气过境影响,我市PM2.5、PM10浓度值同比呈上升趋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7天,优良率85.6%,与2022年持平;全市22个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个数21个,水质优良率95.4%,同2022年同期相比,水质优良率上升11.1个百分点,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界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100%,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到4500吨/年。
我市将强化统筹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围绕环境质量、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信访投诉等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全面摸排起底、排查、整治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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