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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左长康) 8月22日下午,我市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民政、教育、医保三大领域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民政深化“放管服”方面举措、学生资助政策、依申请医疗救助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2023年上半年,我市民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数,及时提请市政府调整2023年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同时,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升救助时效、推动低保扩围增效、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市城乡低保新增2418人,取消3767人,特困人员新增370人 ,取消376人。全市累计为11.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2.83亿元。
教育方面,我市着力建设高质量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方式上以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对象上以助困为主、奖优为辅的特色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提升资助标准,减轻困难学生家庭教育经济压力,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0年至2023年,全市累计资助学生65.1万人次,累计资助资金达4.674亿元。
医保方面,我市扎实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落地,通过全面落实参保精准扩面、落实困难人群医保三重保障制度、落实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落实依申请救助机制、落实优化经办服务等“五个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的底线。我市今年累计赔付依申请救助580人,金额858.5万元;我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三重保障”共计补偿15822.7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95.8%;门诊慢性病“三重保障”共计补偿2021.6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89.2%;其中享受倾斜医疗救助1610人、救助金额344.3万元,切实减轻困难人员看病就医支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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